littlesh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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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25-2011 23:09 文章主題: 宣教士和領袖的罪惡必須受正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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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士和領袖的罪惡必須受正視
我也求主憐憫我能如聖經所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惟本人在 UBF 裏,遇到實在太多不公義、甚至是邪惡的事,而在 UBF 裏面的人卻完全蒙在鼓裏,加上教會禁止信徒討論和封鎖資訊,不單於此,他們反而以為自己是主的門徒和屬靈精兵,又不時稱其他教會的人是世俗信徒,或人本主義的基督徒,而自視甚高,我看見這一切,實在感到義憤,但同時我感到神不斷引導和支持我,去弄清楚究竟 UBF 是否如羅錫為牧師、李錦彬牧師等所說:UBF 只有表面、外在的信條,卻存在著教會實際操作上,嚴重偏離聖經的教導,因此我有必要指出 UBF 很多嚴重的問題,和宣教士及領袖操控人、精神虐待人、高壓、獨裁、說謊、論斷……各種邪惡行為,向所有 UBF 所有弟兄姊妹公開,使他們不要因在封閉的教會裏,只懂不斷感謝牧者和教會,卻就教會和領袖的罪惡,被蒙在鼓裏。
事實上,直到現在, UBF 領袖一直無正視自己這一切的問題、視之為嚴重的罪惡,而加以糾正,相反,卻在實際操作上,扭曲真理到一個地步:以”有無出席聚會”、”有無寫所感”、”有無住帳棚”、”有無絕對順從牧者的吩咐”等,為嚴重的問題,若沒有做便要受公開定罪;而這樣偏離真理的教導,是從宣教士和領袖開始。
最近,本人看到一則新聞:
”美國蘋果公司已故「教主」喬布斯在即將面世的自傳中披露,美國前總統克林頓一九九八年和二十二歲的白宮見習生萊溫斯基偷情的醜聞曝光後,克林頓曾在深宵致電喬布斯,向他求教解決之道。據報喬布斯當時向克林頓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做過,但如果有的話,你必須要向全國坦白。」根據艾薩克林撰寫的《喬布斯傳》指出,當喬布斯說了這番話之後,克林頓無言以對,在電話另一邊沉默良久。在喬布斯於本月五日病逝後,克林頓在接受《時代》雜誌執行總編輯斯滕格爾訪問時,大談和喬布斯的友情。”
我有很大的反思:一個國家的領導人,雖然犯了羞恥的罪惡,而想隱藏或掩飾,但連一個非基督徒-喬布斯,尚且懂得叫領袖若果真的犯錯,需要向全國坦白,而非設法隱瞞自己的罪行;而UBF的宣教士和領袖,雖然犯下嚴重的罪惡:操控、獨裁、攬權、定罪、精神虐待信徒、說謊等,這完全不是聖經的教訓,這些行為甚至比許多非基督徒更加邪惡,但他們卻不需要為自己這些罪惡和過犯,而付上任何責任。他們要求羔羊每星期公開寫一篇悔改的所感,顯露自己的罪惡,但他們犯下這樣明顯和嚴重的罪惡,卻不需要作任何交待,例如:好像信件中的UBF中大領袖XX Ying牧者,已經犯下無數次類似的邪惡行為,只是偶然一次被一位受害人公開她的罪惡,但她也可以不負責任地,不需要作任何解釋、交待、公開道歉、或引咎辭職,只是享受作領袖的權威,受羔羊的尊敬,這樣不需負責任的領袖,在一個先進的國家、社會、機構裏,是無可能發生的,更何況是一個自稱為基督徒的群體裏,屬靈領袖不是更應坦白認罪、承擔後果,即使非基督徒的喬布斯也向克林頓提出,領袖需要向公眾坦承。作為一個屬靈領袖,負責任是必須具備的應有條件,即使要付任何代價,也要向公眾坦白認罪、解釋和交待!這才是真正屬靈領袖的應有行為!
為何 UBF 宣教士和領袖,可以有特權,不需為自己的罪惡負責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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