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走出迷霧──擺脫「有毒信仰」 (8 Nov)

曠野書香/ 走出迷霧──擺脫「有毒信仰」的桎梏

阿特伯恩(Stephen Arterburn)作者 周慧芳譯

宗教狂熱和成癮並無既定的形式,有毒的信仰其實會有許多不同的版本-有些是基督教,有些是無神論,還有一些則與其他宗教有關。以下是最常呈現的方式:
有毒信仰的諸多形式和各種表現
˙強迫性的宗教活動。
˙懶惰。
˙為了獲取而付出。
˙強迫性的自我思想。
˙極端的不容異己。
˙沈迷於宗教的高峰經驗。
強迫性的宗教活動
強迫性的宗教狂熱者被罪惡感和慾望所驅使,渴想賺取神的恩寵。他們辛勤努力,希望有一天神會看見他們的用心與努力,為他們改變現實情況,能夠減輕他們的痛苦或神奇地使得他們的生活順利些。他們有一種「努力賺取永生」的心態,想用自己成就和犧牲的能力來掌握未來。
多年前,我們夫妻到泰國旅遊,也注意到佛教徒實踐信仰的方式。我們看到了數百座廟宇和數以千計的膜拜者,他們對於神明的奉獻心志真是令我瞠目結舌!這些膜拜者藉宗教活動尋求解脫,好幾次也要求我們為佛陀做一些事,例如買一隻鳥來放生,或捐錢幫助修建廟宇,或購買蓮花。他們說,這些事情都能為自己帶來「好運」。他們也不斷建議我們做某些事來討佛陀歡欣、贏得福報。當地人只相信行為的重要,根本沒有信心的觀念,再怎麼努力做功德也覺得不夠。
可悲的是,某些基督徒並無太大的不同。很多人不得不在教會委員會中服事,或不得不代表教會參加各種社區會議。在一大堆教會活動中,家庭變成次要的。在這種狂熱的活動之下,其實埋藏著一個信念:服事和工作能使自己得到好處。此外還有另一種力量潛藏於其中:正如其他各種的成癮問題,這當中也包含逃避痛苦的企圖,只要讓自己忙碌不堪,就不必去解決自己的痛苦。因此他們格外賣命,以求與傷害保持一步之隔。事實上,整個問題都是痛苦造成的,痛苦不斷驅使他們努力工作以取悅神。
懶惰
某些信仰有毒的人其實是因為懶惰,而懶惰正是這些人最常見的自我挫敗行為。他們的信仰把一切事情的責任都推給神。舉例來說,他們自己不去努力改善婚姻狀況,卻要求神馬上替他們處理;他們不找輔導員協談,卻禱告期盼奇蹟出現,希望神為他們做某些事,但神其實很可能要他們自己去做。求助於婚姻輔導或許不太方便,而且也不便宜,所以這些懶惰的信徒不願盡自己的責任,卻相信自己只要禱告,神就會負責照顧他們的婚姻。的確,婚姻協談是個痛苦的成長過程,但是神可能要這些懶惰的信徒經歷這個過程。
有兩個女孩子一起走路上學,而且即將再次遲到。鈴響的時刻愈來愈接近,她們已經遲到許多次了,也知道再次遲到的嚴重後果。於是,其中一個女孩子提出建議:兩個人應該一起就近跪倒在水溝裡,禱告祈求神的幫助;另一個女孩子卻提出更務實的建議:應該一邊快跑,一邊向神禱告。
許多宗教狂熱者就等於是跪倒在不切實際的溝渠中,他們退卻到一個懶惰的世界裡,希望每件事都能以神奇又不可思議的方式為他們成就。他們所要的是一個聽憑差遣的神明,而不想服事神;他們要的是一種神藥,服用後就能擦去一切後果、撫平所有傷痛。
如此對神的看法不但有毒害而且帶有癮症,不但不負責任,而且會使信徒因錯誤的盼望和不切實際的期待而停滯不前。我想神一定盼望這些信徒快快從這溝渠裡爬出來,藉著一次又一次面對眼前的困難,讓生命繼續不斷成長。
為了獲取而付出
某些信徒的奉獻或付出是為了一個信念:付出愈多,將來就能從神得回更多。這樣的付出並非屬靈的敬拜,反倒更像是一種物質上的投資,因為他們相信只要自己對事工奉獻更多,財富就會愈加增。
當然,神的確應許必要祝福忠心事奉祂的百姓,但祂的祝福未必是現金和財物。我曾經聽過一些募款的人要求大家去「支取」物質的祝福,只要支持者更有信心、奉獻更多金錢,就能擁有自己所想要的一切物質好處。
神絕對無法被賄賂或收買,但許多人的表現卻是想要收買神;他們若把金錢投資在賭場,或許獲利的機會更大一些,因為賭博贏錢只需要碰運氣就可以了。這些宗教成癮者其實比較像是賭徒,而不是忠實跟隨神的信徒。
強迫性的自我專注
強迫性的自我專注導致有毒信仰的行徑、宗教的成癮,以及其他各樣的成癮。這些人之所以中毒,是因為持續不斷地專注於自己的需要和傷痕,以及減輕痛苦的期望,根本挪不出心力來敬拜神或滿足他人的需要。生活在這種自私狀態下的人,就會對神懷有與天齊高的期望,這個情況並不難理解。
然而,聖經記載基督曾告訴彼得,若要表現對基督的愛,就必須餵養祂的羊,意即幫助有需要的人。強迫性自我專注者並不會真正想去餵養任何人的羊,或是用任何方式幫助別人。他們惟一關心的是如何讓別人滿足他們的需要,特別是神如何解除他們的負擔。
當然,神的確會減輕人的負擔,也的確給人福氣;祂還能夠用神奇的方式滿足人的需要。祂能使不孕的夫妻生下小孩,有時也治癒嚴重的疾病。神親自介入、施行工作的證據到處都是,這就是我們所稱的「神蹟」;不過這些事之所以稱為「神蹟」,正是因為很少發生。一個人如果因為神必然施行神蹟而相信祂,那麼所信仰的對象就是神蹟了,而不是真正相信神。真正相信神,就不會只專注於神能夠施行的奇事或供應,而會專心顧念自己能為神做什麼。此外,基督徒也必須費力關懷神所愛的羊,亦即自己的鄰舍。
極端不容異己
宗教狂熱者對於不同的意見及信仰表達方式極端地無法容忍,他們要求別人一定要照他們的方式來做。他們固執不化,一味拒斥其他信徒,不願接納任何人,而且常論斷人,對別人的生活多所挑剔。他們自視高人一等,貶低別人的信仰和表達信仰的方式,而且想控制別人的人生,尤其是別人的信仰。
這種不容異己的情況,在懷著有毒信仰的人當中是很普遍的。只要他們相信自己所做的是出於神,就會毫不猶豫地把自己的想法加諸他人身上,並且以此來論斷他人信心不足或未持守當行之道。他們認為自己所堅守的是神的標準,因此藉著貶低別人的信念和信仰實踐來駕馭他人。他們製造了一個假的信仰,而且是用律法主義扭曲了真正的信仰。為了抵抗這種不容異己的行徑,他們的孩子往往急於逃離父母親的信仰,並從此不再追求與神的關係。
沈迷於宗教的高峰經驗
信仰的實行和應用,能使人從痛苦和挫折中得到極大的釋放。當一個人信靠神時,就不再感覺被諸多問題所困,也不必再苦於必須獨自設法解決所有問題。神曾經應許說,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只要對神有信心,這是自然的結果。不過,還有另一種所謂的「釋放」,其實是因為情緒上的狂熱而導致成癮,使人失去真正的信仰。
信仰中毒的極端表現有許多不同程度的現象。通常中毒的信徒會非常迷戀宗教經驗,以至於把神擺在次要的位置。
凡是參加過教會營會的人,都曾經體驗宗教信仰的高潮感受—— 通常稱為高峰經驗。離開營會前,參加者通常會被告誡,營會期間的美好感覺將會成為過去;當高峰的感受消逝,低落的情緒必定隨之而來。參加營會的孩子們必須學會適應現實,因為現實世界中並非每個人都像營會的同工和參加者那樣,擁有愛心並彼此扶持。
但有些人感受到非凡的屬靈經歷之後,卻無法或不願意面對隨後的低潮。他們不願面對現實,寧可製造一個虛假的宗教經驗或屬靈的狂熱狀態。腎上腺素的作用帶給他們刺激和力量,幫助他們改換情緒,減輕真正的痛苦。每逢需要逃避或很想轉換感受時,他們就會重複這些歇斯底里的表現。他們的意圖不在敬拜神,而在於改變自己對現實的知覺。他們就等於患有宗教經驗的毒癮,老是迷戀著情緒的轉換,並且依賴這種「毒品」來面對人生。
這些有毒的信仰及宗教成癮的各種表現,絕對不可能帶領人更親近神。事實上,有毒的信仰和宗教成癮在人和神之間形成了障礙,受到迷惑的人終日用各種方法保持忙碌及活躍,卻沒有真實的敬拜經驗。中毒的信徒與神和其他人的關係都受到阻隔,因而只剩下更多痛苦的感受,使原本問題核心所造成的痛苦也更為加劇。
無論哪一種成癮問題,至終都會摧毀當事人與家庭、朋友及神之間的親密關係。成癮者不願讓自己因為相信別人而變得脆弱,而有毒的信仰也是一樣。懷著有毒信仰的人無法也不願意相信神,他們的信心已被侵蝕,他們和神的距離極為遙遠,其中充滿了強迫症、各式活動、成癮、操弄、駕馭,以及極端的人為努力。他們永遠無法做完工作,心神永遠得不到安息,信仰也變得含有毒素。
有毒信仰的弔詭
有毒信仰的一種弔詭,使它與其他的強迫症或成癮有別,那就是節制(moderation)的問題。對飲酒成癮者而言,恢復正常的目標是戒除或節制。當一個人失去節制時,消耗酒精的程度便會提高,成癮的症狀也跟著增加。飲食也是如此,強迫性的暴食症患者必須學習少吃,並且從較少量的食物中得到滿足。
然而信仰卻非如此。真正又真又純的信仰,不能以「節制」來規範,因為相信神或尋求神都不可能達到過量的程度!如果某個人的信仰大大增長而足以涵蓋生活中每個層面,這樣的人就是屬靈的巨人而足堪效法。反之,如果對神只有少許認識,這樣的小信就是有毒信仰的一種形式,只是稍微對神崇敬,並未與神發展出堅定的關係。當然,這些有毒的信仰雖然都會帶來毒害,但遠比不上另一種毒性最強的信仰型態,那就是「全無信仰」。
一旦信仰含有毒素,要想解毒並恢復純淨的信心,就必須經歷複雜的過程。若能將其中的毒素鑑別出來,則是迎向光明的開始。如果能理解有毒的信仰和行徑的本質,將能幫助這些人投入真正的信仰,並開始認識神及事奉神,不再行走於致命的偏差地帶。
這當中就蘊涵著最難對付的挑戰:探視自己的內心,找出信仰的毒素,並將之清除。有些人十分地自我迷戀,對自己極有信心,因此非常不容易突破否認的防衛機制,看見自己心中的病症,並看見這個病症如何危害自己與神和他人的關係。
然而,要突破否認的防衛機制並潔淨信仰,並不是不可能的事。一個人若願意對神與信仰多予注意,並試著了解自己為何把神人關係弄得如此混亂,雖然會感受極大的痛苦,但這個痛苦絕對比繼續利用神而不與祂建立關係的痛苦輕微,也比知道自己深感懼怕卻依然繼續下去的痛苦輕微多了!一個人若努力替信仰解毒,將會經歷一些困難與痛苦,之後才能找到神為祂自己和所愛的人所設計的關係;但是至終,真正建立在純正信仰上的神人關係,必然帶來完全的滿足和喜樂。◆
(本文摘自《走出迷霧──信仰的創傷、醫治與復原》,雅歌出版社)
source: http://www.cap.org.tw/W/w-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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